曲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京冀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的通知 |
|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一、根据曲阳县京保扶贫协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部分京冀扶贫协作项目内容进行调整的通知》(曲扶贫协作〔2020〕1号)文件安排,现将下达至你单位的2020年京冀扶贫协作项目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进行调整,用于脱贫攻坚项目支出。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曲阳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曲阳县京冀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曲扶贫脱贫〔2018〕40号)和《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京援合办发〔2020〕9号)文件要求使用资金,并及时按规定程序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 三、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5号)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实行绩效目标填报制度,并于2020年6月20日前报县财政局农业股。
附件1:曲阳县2020年京冀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调整表 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参考模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