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曲阳县交通运输局:
一、根据曲阳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曲阳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补充方案》(曲扶贫脱贫〔2020〕69号)文件安排,现对下达至你单位的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行调整(详见附件1),用于脱贫攻坚项目支出。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曲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曲扶贫脱贫办〔2019〕43号)使用资金,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并严格执行曲阳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曲扶贫脱贫办〔2018〕45号)文件要求,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
三、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5号)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实行绩效目标填报制度,并将绩效目标开展情况报县财政局农业股。
附件1: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表
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参考模板)
曲阳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