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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发布时间:2020-01-2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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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已在全县范围内发布了通告。明确要求:(1)各乡镇、社区全面排查从重点疫区至曲阳或其他疑似感染但未接受医学监测检查治疗的人员线索;(2)严格管控婚丧嫁娶等群体活动规模;(3)关停全县所有文化场所、旅游景区、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4)加强商场、超市等商业经营场所的清洗消毒措施;(5)对全县所有客运车辆、农村客运班车、出租车、公交车、旅游包车采取暂停运营措施;(6)取消全县农(集)贸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7)暂停全县旅游企业团组旅游业务;(8)取消县内各行业协会文化交流、培训及学校课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各项活动。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相关行为,曲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攻坚战。

特别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现近期从重点疫区返回曲阳未进行登记备案的人员或疑似感染但未接受医学监测检查治疗人员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给予每条线索200-1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0312—429781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根据疫情发生和解除情况适时变更。

本通告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曲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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