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资金。到县资金总量14481.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93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20万元,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183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34.77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486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100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22万元;实际整合763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93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1000万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743万元。
(二)省级资金。到县资金总量706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218万元,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79万元,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0万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24万元,省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100万元,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5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83万元;实际整合554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1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24万元。
(三)市级资金。到县资金总量67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76万元;实际整合资金676万元。
(四)县级资金。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1800万元,实际整合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00万元。
(详见附件2《曲阳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
三、建设任务
项目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5654万元。其中:用于贫困村、贫困人口(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437.23万元(详见附表3《曲阳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贫困村)》);用于非贫困村饮水安全1216.77万元。(详见附表4《曲阳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非贫困村)》)
(一)产业扶贫项目。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0548.5万元。
1、种养产业扶贫项目。安排财政涉农资金2471.5万元。包含:养殖业、种植业等资产收益类,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采取资产收益分配的带贫机制,结合县《“扶贫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给贫困户分配收益,预计带动贫困户2472户6180人,户均稳定增收600元/年以上。
2、扶贫车间项目。安排财政涉农资金3141万元,政府全资建设扶贫车间,对接雄安新毛绒玩具、服装加工、箱包加工等企业,贫困户通过岗位就业、土地流转、“扶贫积分”等多种形式获得收益,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实现稳定增收的带贫机制,预计带动贫困户34141户7853人,户均增收600元/年以上,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3、光伏扶贫项目。安排财政涉农资金4936万元。根据河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8]16号)文件批准,建设300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71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2018年5月招投标,2018年9月底并网发电,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应投入资金4536万元;根据河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9]611号)文件批准,建设3.92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座,总投资2400万元,2020年计划投入400万元,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预计带动贫困户3613户9032人,户均稳定增收3000元,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4854.64万元。
1、饮水安全。安排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671.71万元,其中:用于贫困村饮水安全457.75万元;用于非贫困村饮水安全1208.1万元。建设内容:安全饮水管道及配套设施,打井及配套设施,建设健康水站,改善饮用水水质,减少微量元素在国际限值以内。受益户39079户93803人贫困户3056户5318人。
2、水利建设。安排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685万元,贫困村农田水利建设及配套,提高贫困村水利设施使用效益。受益户7985户24009人贫困户1168户2925人。
3、道路建设。安排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2497.93万元,建设内容:贫困村村级道路硬化、田间路硬化、饮水工程路面修复硬化,改善贫困村生产发展条件。受益户39928户127047人贫困户5570户13706人。
(三)教育扶贫项目。实施“雨露计划”项目,安排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5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通过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实现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预计1000人次,1500元/学期/生。
(四)项目管理费。安排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48万元,对扶贫项目进行评估论证、跟踪审计、监督检查、验收等管理,确保监督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扶贫项目效益。
(五)金融扶贫项目。金融扶贫,安排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52.86万元,预计涉及贫困户106户,用于金融担保贷款贴息。
(详见附件3《曲阳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根据我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年度脱贫巩固提升计划,以贫困村为主体,确定发展项目,各乡(镇)汇总后上报至县各相关部门,县各相关部门科学制定本部门脱贫巩固提升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向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项目申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部门申报情况,建立完善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项目库,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
(二)项目论证。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论证由责任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机构进行评估论证。
(三)项目审批。由县政府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对编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评审,经评审确认的项目,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同意后,以领导小组正式文件审批。
(四)项目公示。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经审批后,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各职能部门及有关乡镇村也要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项目实施。符合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项目经公示后,相关责任部门尽快按程序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工。
(六)项目验收。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完工后,相应责任部门组织行业部门人员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验收,严把质量关和签字关,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七)资金拨付。资金拨付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有关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曲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的协调、沟通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扶贫工作副县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担任。
(详见附件1《曲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申报、监督项目实施、监管资金使用和项目后期管理维护等,及时向分管县级领导汇报项目有关情况。各有关县级领导,根据分管职责和分管部门对责任部门负责的项目负总责,协调解决资金整合使用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工作。
(三)加强项目公开公示与资金管理。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责任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确保整合项目顺利实施。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发挥审计和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各项精准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依托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对精准脱贫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测评价,提高使用效益。
(四)完善绩效评价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绩效评价制度。项目主管部门要科学设定绩效指标,并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项目资金开展自评,真正从制度层面推进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将其纳入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名义通报。
附件:1.曲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 曲阳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
3.曲阳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贫困村)
4. 曲阳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非贫困村)
附件1
曲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 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树兵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曹英才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徐路生 县政府副县长
陈占成 县政府副县长
门士敏 县政府副县长
孙建国 县政府副县长
杨亚勋 副县级领导
成 员:王鹏星 县财政局局长
杨江勋 县扶贫办主任
齐士欣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王宝龙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勇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牛晓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斌 县文广旅游局局长
牛敬阳 县水利局副局长
门成会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甄跃龙 县卫健局局长
苑英泰 县住建局局长
孙跃选 县交通局局长
张 健 县审计局局长
赵少峰 县执法局局长
商志朴 县商务局局长
杨学明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刘 青 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副县长门士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王鹏星、县扶贫办主任杨江勋担任,负责涉农项目资金支持脱贫巩固提升整合使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