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保住建发[2020]69号)要求,对县域内的历史建筑进行了摸底排查,经认真筛选,曲阳县齐村镇小口头小学校旧址,具有保护利用价值,经县政府同意,申请列入保定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现向社会公布。
曲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