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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齐村镇小口头小学校旧址为历史建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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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保住建发[2020]69号)要求,对县域内的历史建筑进行了摸底排查,经认真筛选,曲阳县齐村镇小口头小学校旧址,具有保护利用价值,经县政府同意,申请列入保定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现向社会公布。

 

 

 

 

曲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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