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频道 >> 公告公示
曲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1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字体: 打印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规定,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依据曲阳县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安全生产状况,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统筹兼顾、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努力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高危行业企业门类齐全、一般企业职责不明和监管监察任务繁重的实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治本和预防措施,切实摸清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分布情况,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把本级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分清、找准、列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完成检查(复查)企业143家次以上,对辖区内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责令限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到期整改复查率达100%。

四、监管执法力量和全年总法定工作日

(一)监管执法力量。应急管理局现有在册执法人员38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现有在册人员12人。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县应急管理局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不少于38*80%=30(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12*90%=10(人)。执法经费保障纳入2020年度财政预算。

(二)全年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及非执法工作日。2020年全年共366天,有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1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6-104-11=251天。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1×40=10040天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6000天。参照《保定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中测算监督检查工作日原则上不得少于总法定工作日的60%。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60%=6024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监督检查20项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辖区内重点行业检查安排

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爆竹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责任划分及检查频次

1、非煤矿山方面。深化露天矿山(采石场)高陡边坡、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专项整治,强化汛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执法检查。

责任股室:矿山执法南队、矿山执法北队。全年对15家非煤矿山检查不少于36次。3家企业检查频次一年三次,12家企业检查频次一年两次

2、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落实、“两重点一重大”等的执法检查。

责任股室:危化股。全年对77家企业检查不少于160次。检查频次一年两次。

3、烟花爆竹方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查处“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坚持开展氯酸钾专项整治,严禁非法生产、含有氯酸钾产品流入我县市场;确保“两会 两节”期间安全稳定。

责任股室:烟花爆竹执法队。全年对43家企业检查不少于88次。其中1家批发企业检查频次一季度一次,42家企业检查频次一年两次。

(二)重点企业数量及比例。曲阳县重点企业数量133家,占比95%。

七、辖区内一般行业检查安排

全年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5%。包括建材、商场等企业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由相关股室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股(室)队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健全“执法台账”,按季度细化执法检查计划,逐月列出检查企业名单,各股(室)队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上报下一季度执法计划台账,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执法工作完成情况,执法办将定期进行讲评通报,确保每项执法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推进完成。

(二)落实责任,规范执法。各股(室)队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股(室)队监督检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审批改革后有关要求,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和执法文书,依据监督检查计划科学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经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因企业生产不正常或客观条件不具备,不能依照检查的,执法人员要详实记录具体情况及原因。规范填写各类执法文书,结案后的行政执法案卷应及时移交执法办集中统一管理,每月5日前,各股(室)将上月的《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和执法检查台账报市局综合处。

(三)敢于担当,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要牢固树立“全程执法”工作理念,主动承担执法检查任务,将执法检查贯穿督导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活动的全过程。突出对重点行业企业及发生事故问题严重的企业、长期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依法依规立案查处,通过严管重罚的措施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促进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减少、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曲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039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4212301 邮箱:xinxike999@163.com
冀公网安备 13063402000055号 冀icp备08102160号-2 网站标识码:130634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