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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阳县城区散排污水收集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16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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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冀财预〔2019〕21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预〔2020〕44号)、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38号)要求,我局聘请第三方采取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于2021年9月8日至9月18日,对2020年曲阳县城区散排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使用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情况进行了绩效考评。被考核评价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三方根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被评价单位提供的资料,通过对项目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考评答分,公允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完成后现已交由曲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管理。

2019年12月31日,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曲阳县城区散排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实施该项目。建设地点:曲阳县城内(东环路南段东侧、朝阳街南段两侧、朝阳街北段东侧、龙溪城小区至三中门口、看守所至北环路、民政服务中心至北环路);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曲阳城区散排污水进行收集处理,不涉及新占土地,建设污水管道长度4563m,其中,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管道长度1079m(包括DN500型311米,DN400型),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800)长度2810m,PE管(DN225)长度674m,并配建500m?/d污水提升泵站一座。

        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关于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38号),下达曲阳县城区散排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二期)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300万元。 2021年8月9日,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关于调整部分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资金的通知(报财预【2021】39号),将曲阳县城区散排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二期)批复金额2300万元调整至1813.4万元。

二、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一)绩效目标

为项目区域群众提供收集污水排放的基础设施,将污水收集后排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后达标排放,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一是建设提升泵站数量1座。二是敷设污水管道长度4563m,其中,HDPE双壁波纹管长度1079m(DN500的311米和DN400的768米),II级钢筋混凝土管DN800长度2810m,PE管DN225长度674m。

2.质量指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

3.时效指标:竣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

4.成本指标:建设成本2300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2021年9月8日前完成绩效评价前期准备工作。为做好这次绩效评价工作,河北康龙德会计师事务所一是抽调有专业特长的同志组成考评组。二是搜集和学习国债建设资金的有关文件及其规章制度。三是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四是编制绩效考核的具体指标的设置、标准、得分等体系表,为整体考评做好充分准备。

(二)评价范围和评价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要求范围,确定绩效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文件要求,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等方法,根据核查、计算、分析各项指标得分情况,客观、公正、准确、全面地反映项目的绩效情况。

(三)进驻现场进行考评。

        2021年9月13日到9月17日,为进驻现场审计时间。

        一是曲阳县城区散排污水收集处理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立项依据、资金预算等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项目的资金落实、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三是对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到现场进行核实,对项目的成本进行核算。四是对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核实是否达到了预期收益13.37万元/年的要求;社会效益是否达到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污水厂处理后是否达标排放;项目预期使用年限是否能达到30年的标准;五是通过对业主或物业调查了解和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考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四)汇总数据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现场工作结束后,于2021年9月18日至9月19日,进行数据汇总、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绩效评价建议。

四、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一)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设置分为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项目满分20分,考评得分18分,考评扣2分。

(1)绩效目标设定:制定了绩效目标,并且目标明确,符合部门职责,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一致。本项满分4分,得4分。

(2)绩效指标设定:有明确的绩效指标,能准确反映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能够细化量化,并能反映项目目标情况。本项满分2分,得2分。

(3)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符合河北省政府抗疫特别国债基础建设项目的政策要求,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满分2分,得2分。

(4)项目实施方案与任务目标的匹配性:项目绩效指标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满分3分,得3分。

(5)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量化程度:项目实施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和绩效指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但制定的实施方案不细化、量化。满分4分,得2分,扣2分。

(6)本级预算编制科学性:2020年7月保定市财政、发改局批复预算2300万元,2021年8月调整预算为1813.4万元。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较相适应。满分3分,得3分。

(7)申请上级资金合理性:申请上级资金有批复,资金分项分措施使用较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需求基本相适应。满分2分,得2分。

 2.项目执行。

        项目执行分为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项目满分20分,考评得分19分,扣1份。

(1)项目资金到位率:实际到达最末级单位的项目资金金额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为100%。满分1分,得1分。

(2)预算执行率:编制预算2300万元,调整后预算与实际执行均为1813.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满分1分,得1分。

 (3)资金使用规范性:资金支出使用符合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拨付手续完整,符合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进行了招投标程序,及时完工并经过验收、评审,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满分9分,得9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制度或措施,但不够明确,不够具体。满分4分,得3分,扣1分。

(5)过程监控有效性:虽未建立管理制度和措施,但对项目建设有工程监理、项目验收、项目评审、日常管理和监督登记,能对项目进行实际监控。满分3分,得3分。

(6)项目档案资料完备性:项目立项、招投标文件、项目申请和批复,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过程记录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满分2分,得2分。

3.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分为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项目满分40分,考评得分40分。

(1)产出数量:对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曲阳县城区散排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二期)工程进行了现场查看,首先到龙溪城小区查看了污水提升泵站以及小区污水排放情况;然后对朝阳街北段东侧、看守所至北环路等地进行了查看;最后对曲阳县大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查看。认为一是完成提升泵站数量1座。二是完成了敷设污水管道长度4563m,其中:HDPE双壁波纹管长度1079m(DN500管311米、DN400管768米),II级钢筋混凝土管DN800长度2810m,PE管DN225长度674m。满分15分,得15分。

(2)产出质量:根据污水处理厂提供的2021年3-5月第三方检测报告,达到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满分15分,得15分。

   (3)产出时效:项目指标要求竣工时间2021年3月1日完工,本项目在2020年11月26日通过了完工验收。满分5分,得5分。

(4)产出成本:计划成本2300万元,项目实际成本1813.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21.16%。满分5分,得5分。

 4.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共分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项目满分20分,考评得分19分,考评扣分1分。

(1)经济效益:指标设置污水处理预期收益13.37万元/年。根据账簿统计2020年1-8月收入1427.4万元,2021年1-8月收入1920.71万元,增长493.31万元,超指标完成任务。满分5分,得5分。

(2)社会效益:指标设计一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城区群众收集污水排至污水处理厂,然后达标排放。

二是推动城市化进程。推动项目覆盖村落的城市化进程。经审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污水处理厂符合达标排放的标准,推动了城市化进程,社会效益明显。满分5分,得5分。

(3)生态效益:指标设计减少城区污水排放污染,污水收集经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到曲阳县大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查看。对2020年10月-2021年7月份的水质检测报告进行抽查,所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这一期间的水质检测结果均在标准范围内。

(4)可持续影响:预计项目可使用年限30年,经现场勘查和调查了解,项目实施后能够使用年限30年。满分5分,得5分。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要求群众满意度≧90%。通过现场对龙溪城小区查看了污水提升泵站以及小区污水排放情况的勘查,和小区物业进行交谈,调查业主问卷10份,满意度大于90%的指标。满分5分,得5分。

   (二)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通过对2020年曲阳县城区散排污水收集处理项目绩效考评答分,结果为实际得分为97分,其中,项目决策18分、项目执行19分、项目产出40分、项目效益20分。综合评定等级为“优”。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结果表明,曲阳县城区散排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二期)工程,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立项手续完整,按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投标程序,对建设项目聘请监理并定期检查,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对工程项目进行第三方评审等管理监督工作,为项目的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仅用时5个月,提前4个月就完成了绩效目标规定的建设污水管道长度4563m,配建500m?/d污水提升泵站一座的任务。三是污水处理后达到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排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推动了曲阳县的城市化进程。四是2021年1-8月污水处理厂业务收入1920.71万元, 同期增长493.31万元,提前超额完成了13.37万元/年收益的目标。但也存在项目实施方案不够细化、量化、可衡量,管理办法措施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有待今后改正。

五、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项目开展不规范。

项目实施方案不够细化、量化、可衡量,管理办法措施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很好指导和管理项目建设。如该项目于2020年6月1日就已开工建设,而在2020年9月才通过初步设计批复,存在项目还未进行设计,就已开始动工建设,在项目的开展上不规范。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建议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成后的运行。

建议在项目完成后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定期对项目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管线进行定期检测,保证项目运行不低于绩效指标设定的时效目标。

            曲阳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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