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财政局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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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3〕21号)及《保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定市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重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 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 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 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 法行为。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 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财务相关规定。 三、检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1.检查时间。自2023年7月3日开始-2023年9月30日前结束。 2.检查内容。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止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目、会计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情况。各种收支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的规定,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是否存在的相关问题。 3.检查方式。驻地检查和调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单位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从68个部门单位中,抽取3个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抽取比例达到4%。从18个国有企业中,抽取2家进行重点检查,抽取比例达到11%,企业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取,信用等级为A的企业,按照《曲阳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实施免检制度,信用等级为B、C、D级的企业均按11%的比例抽取。 五、检查人员组成 由财政局监督评价会计股牵头,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编组、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六、工作要求 被检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 安排专人负责,搞好配合工作。突出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全体参检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规定,主动接受驻财政局纪检组的监督,切实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联系电话:监督评价会计股 0312—4284660
曲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