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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发布时间:2024-06-10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5 年,《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冀市监规 〔2021〕12 号)同时废止。详见附件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