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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发布时间:2023-10-31 信息发布人:交通运输局 |
《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于2022年9月21日经交通运输部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金壮龙 公安部部长 王小洪 商务部部长 王文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罗 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 2022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