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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31     信息发布人:交通运输局

《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于2022年9月21日经交通运输部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金壮龙

公安部部长 王小洪

商务部部长 王文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罗 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