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事项公告 |
编号: 曲烟【2024】公字第13号 |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我局按照法定程序已对下表中所列行政处罚事项处罚完毕。 |
特此公告。 |
曲阳县烟草专卖局(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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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 |
案卷编号 |
案件名称 |
立案时间 |
处罚时间 |
处罚文号 |
备注 |
2024年度曲烟第44号 |
李某立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案 |
2024年11月12日 |
2024年12月5日 |
曲烟处〔2024〕第44号 |
作出责令停止销售,并将销售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
2024年度曲烟第45号 |
彭某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 |
2024年11月21日 |
2024年12月5日 |
曲烟处〔2024〕第45号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捌仟元整(¥:8000元)9%,即柒佰贰拾元整(¥:720元)的罚款。 |
2024年度曲烟第46号 |
李某虎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 |
2024年11月25日 |
2024年12月5日 |
曲烟处〔2024〕第46号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壹万零肆佰伍拾元整(¥:10450元)9%,即玖佰肆拾元伍角零分(¥:940.50元)的罚款。 |
2024年度曲烟第47号 |
曲阳县弘某商贸有限公司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 |
2024年11月26日 |
2024年12月5日 |
曲烟处〔2024〕第47号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壹万伍仟伍佰元整(¥:15500元)9%,即壹仟叁佰玖拾伍元整(¥:1395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