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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事项公告--曲烟【2025】公字第2号
发布时间:2025-03-10     信息发布人:烟草专卖局

曲阳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事项公告
编号: 曲烟【2025】公字第2号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我局按照法定程序已对下表中所列行政处罚事项处罚完毕。
        特此公告。
                                                                曲阳县烟草专卖局(公章)
2025年3月10日
案卷编号案件名称立案时间处罚时间处罚文号备注
2025年度曲烟第5号田某兰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2025年2月11日2025年3月10日曲烟处〔2025〕第5号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贰万伍仟陆佰柒拾元整(¥:25670元)9%,即贰仟叁佰壹拾元叁角整(¥:2310.30元)罚款。
2025年度曲烟第6号张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2025年2月17日2025年3月10日曲烟处〔2025〕第6号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贰万零叁佰陆拾元整(¥:20360元)9%,即壹仟捌佰叁拾贰元肆角整(¥:1832.4元)罚款。
2025年度曲烟第7号尤某立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案2025年2月18日2025年3月10日曲烟处〔2025〕第7号作出责令停止销售,并将销售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2025年度曲烟第8号尤某江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2025年2月18日2025年3月10日曲烟处〔2025〕第8号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贰万零陆佰元整(¥:20600元)9%,即壹仟捌佰伍拾肆元整(¥:1854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