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信息
市场主体:曲阳县森芒饭店;
案由:曲阳县森芒饭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反浪费标识案;
违法事实: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反浪费标识案;
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