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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阳县宗坡熟食加工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制作熏酱鸡案 |
| 发布时间:2026-08-23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曲阳县宗坡熟食加工坊 案由: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制作熏酱鸡案 违法事实: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制作熏酱鸡。 违法的法律依据: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八项。 处罚依据: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处罚结果: 1.没收6瓶复配食品添加剂(胭脂色); 2.没收违法所得850元; 3.罚款9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