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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甄记熟食加工坊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猪头生产制作食品案
发布时间:2026-08-23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曲阳县甄记熟食加工坊;

案由: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猪头生产制作食品案;

  违法事实: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猪头生产制作食品。

违法的法律依据: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七项。

处罚依据: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处罚结果:1.没收过期原材料4袋鲜猪无舌有耳劈半头,总计58.85公斤

2.罚款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