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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仙鲜肉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猪肉灌肠经营活动案
发布时间:2026-08-26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曲阳县仙鲜肉铺(个体工商户)

案由: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猪肉灌肠经营活动案

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猪肉灌肠经营活动

违法的法律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1.没收猪肉灌肠5斤。

2.没收加工用具煮肉锅1口,灶一个。

3.罚款10000元。


附件1:杨月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