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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阳县仙鲜肉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猪肉灌肠经营活动案 |
| 发布时间:2026-08-26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曲阳县仙鲜肉铺(个体工商户) 案由: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猪肉灌肠经营活动案 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猪肉灌肠经营活动 违法的法律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1.没收猪肉灌肠5斤。 2.没收加工用具煮肉锅1口,灶一个。 3.罚款10000元。 |
附件1:杨月雷.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