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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对社会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曝光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7-22 信息发布人:消防大队 |
消防安全与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息息相关,近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一些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现予以集中曝光。 曲阳县上东城小区,位于保定市曲阳县曲阳县恒山东路,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为: 十二号楼一单元一层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以上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曲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已对以上单位隐患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处理,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保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共同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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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社会单位曝光隐患照片.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