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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14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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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阳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2021年1月14日制定了《曲阳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和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采取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环境治理与药物或物理灭杀相结合、行政干预与法制管理相结合、集中预防控制与日常预防控制相结合、群众自行预防控制与专业队伍预防控制相结合的综合措施。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有22条,涉及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等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

此外,本办法还规定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追责。对于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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