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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欢诺商店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发布时间:2025-07-01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曲阳县欢诺商店

案由:曲阳县欢诺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海晶牌”深进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一、没收侵犯“海晶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深井盐22箱1袋;二、没收违法所得15.96元;三、罚款1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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