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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保曲建罚决字【2025】第3号
发布时间:2025-12-17     信息发布人:住建局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大南关利民液化气站处伍万元、壹拾捌万元、壹万元、肆万元,共计贰拾捌万元(28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