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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冯记餐饮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发布时间:2026-06-18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曲阳冯记餐饮店

案由:曲阳冯记餐饮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违法事实: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违法的法律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项

处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第一款

处罚结果:1、没收2盒伊利优酸乳;2罚款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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