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信息

曲阳县芳芳食品制造坊生产未正确标注净含量的预包装食品(烧饼)案
发布时间:2026-02-05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曲阳县芳芳食品制造坊

案由:曲阳县芳芳食品制造坊生产未正确标注净含量的预包装食品(烧饼)案

违法事实:当事人使用无密闭的餐厨废弃物存放设备

违法的法律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处罚结果: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