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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阳县辉将军小吃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猪肉香肠案 |
| 发布时间:2026-08-17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曲阳县辉将军小吃店 ; 案由:曲阳县辉将军小吃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猪肉香肠案; 违法事实: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猪肉香肠; 违反法律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二项; 处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1、没收无标签的猪肉香肠20根;2、罚款1000元。; |
附件1:辉将军小吃店.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