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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绍康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姜案
发布时间:2025-12-11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曲阳县绍康商店;


案由:曲阳县绍康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姜案;


违法事实: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姜;


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23.1元,

2、罚款10000元,

两项合计1002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