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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第三医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肉粉肠案
发布时间:2026-07-27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曲阳第三医院

案由:曲阳第三医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肉粉肠案

违法事实:曲阳第三医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肉粉肠;

违法的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