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曲阳县2023年“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曲阳县2023年“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持续稳定改善空气质量环境,结合2022年“气代煤”改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燃气安全工作重要批示和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燃气安全的工作部署,始终将安全工作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压倒一切的位置,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以燃气“四项二十五条”为举措,大力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明确燃气发展新方向、新任务、新目标,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统领行业安全管理,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创新管理模式,整合协作方式,查漏洞、补短板、强措施、细管理、抓落实,全面促进我县燃气工作安全运行,为打造平安曲阳、和谐曲阳、美丽曲阳提保障。
二、工作任务
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恒州镇16个村2528户(北关村206户、大南关村369户、大西旺村160户、大赵邱169户、东大街468户、东关村167户、贡家庄村28户、李赵邱村24户、南马古庄村29户、七里庄315户、西河流154户、夏赵邱村106户、小南关155户、许城东村42户、赵城东村134户、顾赵邱2户)的气代煤改造。
三、工作安排
(一)施工企业。根据《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内容,恒州镇为曲阳县中燃宏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特许经营权业务范围包括:独家投资、建设、运营、更新、改造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因此确定曲阳县2022年气代煤工程由曲阳县中燃宏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组织实施,结合农村农户实际情况投资建设。
(二)管道气源。由曲阳县中燃宏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按时足额落实好气源供应。
(三)户内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户内燃气设备壁挂炉由曲阳县中燃宏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选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设备购置安装,各村配合进行入户安装、运行维护。
(四)工程进度安排。2023年4月底完成壁挂炉选型;8月31日前完成低压、中压和高压管道互联互通,管道打压测漏和置换,确保供暖季正常安全运营。
四、支持政策
(一)燃气设备和管线补贴政策建议参照2020年气代煤改造补贴政策执行(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按每户最高2700元补贴,实际费用低于2700元的,按实际发生额补贴;管线按每户4000元补贴),因省、市不予补贴,建议补贴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二)运行补贴建议参照2020年气代煤改造补贴政策执行(给予采暖期农户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根据用气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1200元),不再从第一年享受补贴,建议与2020年实施改造的用户同步给予补贴。
(三)暖气片补贴政策建议参照2020年气代煤改造补贴政策执行(暖气片由各乡镇组织农户自行安装、改造,财政给予补贴,新安装暖气片,每户最高补贴2组,每组暖气片补贴300元、安装费补贴100元,现有暖气片能够连接壁挂炉正常使用的,每户最高补贴2组,每组补贴清洗、改造费用300元),补贴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副县长门士敏同志任组长,住建局局长田同合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县直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气代煤工作推进小组。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双代办”,由住建、发改、恒州镇、施工企业等相关人员组成,共同完成气代煤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台账管理的方法,确保改造任务如期完成。
(三)明确责任分工。恒州镇负责改造工程实施中的协调配合,督促农户进行暖气片等取暖设备改造安装;住建局负责竣工验收、安全监管、施工监管、运营管理;发改局负责气源保障,同时协助住建局相关工程工作;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补助资金;审批局负责工程立项手续的办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改造工程所需土地征用手续的批办;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施工资质的认证及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工作;市监局负责改造工程主辅设备设施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生产资质、产品安全资质确认;人社局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农民工工资问题;消防大队负责消防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宣传部、文旅局负责气代煤工程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供电公司负责气代煤工程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