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曲阳县农村住宅小区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按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曲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曲阳县农村住宅小区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农村建房、提升乡村风貌的工作部署,全面整治农村住宅小区建设管理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住宅小区监督管理,推动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城乡建设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坚决遏制新增、依法处置存量、健全长效机制”为原则,全面摸清全县农村住宅小区底数,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建设,分类稳妥消化存量问题,实现新增问题零增长、存量问题逐步清零、安全隐患全面消除、管理机制规范健全。通过专项整治与长效管控,推动农村住宅小区审批、建设、使用、管理全流程合规化、标准化,提升农村居住品质,保障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有序推进。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排建立台账
以乡镇为单元,对辖区内所有已建成、在建、已停工的农村住宅小区(包括村民自建多层建筑)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登记每个住宅小区的项目名称、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状态、土地来源与性质、规划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建设主体、房屋套数及入住情况、安全隐患等信息,形成“一区一档”动态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坚决遏制新增问题
1.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制度。所有农村村民翻建、新建住宅,必须依法履行审批程序,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乡镇人民政府须严格核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确保符合规划、依法用地,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占地和违反规划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遏制新增问题。建立健全乡镇日常巡查和快速处置机制。对巡查发现或举报核实的新增未批先建、违法占地建设住宅小区行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必须立即下达停工通知,责令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对拒不停工、继续抢建的,要坚决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分类施策消化存量
1.已建成并入住的住宅小区。一是全面核查,消除隐患。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水利、电力等部门,对小区房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生活及建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水供电等设施进行联合核查评估。
二是强化监管,规范运营。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清单,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同时,强化后续日常安全监管,指导小区建立规范的物业管理或村民自治管理机制,确保公共安全与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曲阳县分局、县水利局、国网曲阳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2.已建成未入住(主体已完工)的住宅小区。一是符合规划与安全要求:在完善相关手续、落实安全措施后,可由乡镇主导,优先用于保障本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或住房困难农户的居住需求,并严格监管分配过程;二是不符合规划或压占“四区一线”等: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已开工未建成的住宅小区。一是未达到正负零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立即责令其全面停工;二是对已建部分,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封顶处理,防止形成长期烂尾和安全隐患,并组织对其合法性、安全性进行评估。(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规划引领
1.严格村庄规划执行。加快“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今后新建农房,必须严格依据村庄规划,建筑层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并体现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行建设过程监管。探索建立农村建房工匠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和质量安全责任约束。乡镇人民政府应落实对获批农房建设从放线验线到竣工验收的全程监督指导。(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资规、农业的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住宅小区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推进方案实施、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督导调度。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二)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规划、用地监管和合法性认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住建部门负责建设质量安全指导;行政执法、公安、司法等部门负责执法保障和司法衔接;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环保等监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杜绝推诿扯皮,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政策供给,保障处置成效。依据上级政策制定本区分类处置细则,明确补办流程、收费标准、安置政策、转型路径,确保处置有章可循。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统筹利用乡村振兴、土地整治等相关资金。引导社会力量与责任主体承担整改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规范项目给予支持。
(四)严格督导考核,严肃追责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要常态化督导检查,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漏报瞒报、处置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典型案例,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畅通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理解支持,营造依法建设、规范管理、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