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资源管理的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曲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资源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进一步规范建筑石料类矿山管理,促进我县矿山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保障我县及雄安新区的建筑石料有效、持续供给,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3〕1号)、《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安委办〔2022〕46号)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县矿山多年停产、布局散乱、储量规模小可持续性差等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山管理及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生态优先,政府规划,关闭新建,绿色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市场需求和经济运输半径,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下狠手,出重拳,深入整治非煤矿山“生产规模小,安全管理乱,保障条件差”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非煤矿山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绿色、安全、集约、高效”的矿山发展新格局,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曲阳贡献力量。
二、工作任务
以大幅减少非煤矿山生产系统数量,科学制定我县非煤矿山发展规划,在集中开采区内建立“绿色、安全、集约、高效”的大型现代化矿山为目标。
(一)曲阳县建材矿山基本情况
2021年5月24日,省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矿山整合重组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1〕16号),明确了建材矿山整合开发和产业提升的大方向。曲阳县有地处雄安新区周边的区位优势和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契机,曲阳县域建材资源储量丰富,现有35个有证建材矿山,按照《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曲阳县列入整治任务的矿山共17个,其中大中型2个、小型及以下15个。另外,还有18个长期停产矿山,全部为小型及以下。以上35个矿山总体采矿证标注的保有储量约为2.0亿吨,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注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
上述矿山分成3类,一是计划关闭退出矿山。长期停产停建的;矿山资源枯竭的;采矿证长期未延续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达标无望的;在“三区两线”内的。二是限期整改矿山。三是单独保留矿山。
目前,曲阳县非煤矿山总体规划中曲阳县域内设立了两个集中开采区,分别是曲阳县党城乡河东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集中开采区(简称一区),面积1.81km2,保有储量2亿吨;曲阳县崔古庄村东—辉岭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集中开采区(简称二区),面积17.32km2,保有储量17亿吨。
(二)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
为深刻汲取唐山市迁西县桃树峪铁矿有限公司“9.2”重大透水事故教训,全面落实《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安委办〔2022〕46号)、《保定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保安委办〔2023〕8号)的要求,我县已制定《曲阳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曲安委办〔2023〕8号),在专项整治实施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开停管控,严把准入关口,对整改达标无望的依法关闭,确实做好我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关闭矿山修复治理
对关闭退出的矿山,由县政府组织专家编制修复治理方案,统一落实,实施高标准修复治理,并按程序予以验收,修复治理费用用修复主体承担。
(四)关闭补偿政策
根据河北省文件精神,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咨询沟通情况,经认真研究,确定“关闭新建”的整合基本方向,通过合理补偿关闭停产多年的小矿山,在集中开采区内新设矿权,实现全县非煤矿山资源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发利用。具体关闭补偿政策如下:
1.对于计划关闭退出的矿山,补偿政策如下:
一是对矿权部分:按已缴纳的采矿权价格及剩余保有储量为基础,以第三方机构测量剩余保有储量数据为依据,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冀字〔2018〕3号)文件精神,参照井陉模式补偿政策,对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关闭申请的、并配合关闭退出的小矿山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以届时的评估价格为基准,经协商后,给予适当补偿)。
二是对固定资产投入部分,原则上指在开采区内和加工区内的固定设施、设备作为评估范围,评估后,经协商给予优惠政策。
三是土地部分:由于大部分土地为租赁的,由原矿山企业付清租赁费后,退还出租人。
四是按政府要求期限关闭矿山的,对后期治理等方面政府可给予照顾。
2.限期整改到位的小矿山、可继续生产小矿山,如果主动申请关闭,可参照上述1款政策关闭,可适当提高奖励幅度;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小矿山依法予以关闭,不再享受关闭补偿政策。
3.单独保留矿山:按《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冀安委办〔2022〕39号)要求,严格按照《河北省矿山生产建设标准》进行验收,不达标严禁复产。
4.对于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矿山企业,依法予以关闭,不享受补偿政策。
(五)新矿权设置方案
1.矿权总体设置
根据《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安委办〔2022〕46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曲阳县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资源禀赋、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确定在集中开采区中新设矿权。拟在两个集中开采区中规划设置3个拟出让区块矿权。
2.合理开展拟出让区块申报工作
按照2022年8月19日《关于做好建材非金属矿产重点开采区内建筑石料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拟新设区域进行全面勘察,科学合理划定矿区范围,编制地质勘察报告,依规评审,作为采矿权出让底价、评估确认、采矿权评估办理依据。依法依规合理出让新设矿权,建立大型绿色矿山。
3.有关要求
(1)严格标准,对拟出让试点区块矿权要进行科学论证,通过出让采矿权,激励曲阳县加快推进矿山资源管理,切实提高矿山开发利用管理水平,实现曲阳县建材矿山“生态、集约”高质量发展。
(2)拟出让采矿权储量规模、生产规模必须达到大中型矿山要求。矿区边界沿等高线划定,实施自上而下平台式开采,做到可利用资源最大化,需治理边坡面积最小化,促进矿山科学开采、绿色开采。
(3)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统筹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困难,确保有效落实。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非煤矿山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全县的矿山资源管理工作。
组 长:袁大海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门士敏 政府副县长
成 员:葛世岭 县纪委副书记
王立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现彬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甄赫明 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曲阳分局局长
谷永斌 县水利局局长
王 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浩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晓光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柴云峰 曲阳县恒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和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及聘请专业人员担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部门、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特殊性、严峻性和极端复杂性,按照“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做好非煤矿山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积极宣传本次行动的各项政策措施,让非煤矿山企业理解、掌握本次资源管理行动相关要求和今后非煤矿山行业发展方向。对于有扩能改造潜能的,要协助办类相关手续,对整改无望的推动、引导其关闭退出。
(三)抓好工作落实。要详细摸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生产经营状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确保资源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明确进度。本方案自2023年4月18日开始实施,9月前见到实效,2024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