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阳县停车设施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

恒州镇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曲阳县停车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曲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曲阳县停车设施建设工作机制

 

根据保定市县城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城市(县城)停车设施建设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保县建办[2022]52号)和《关于细化<2023年城市(县城)停车设施建设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月度工作进展计划>的函》等有关文件要求,为科学推进曲阳县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副县长门士敏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田铁辉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县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统筹协调工作。

二、年度目标

(一)工作目标

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配足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优化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二)结构目标

按照适度满足基本车位,从紧控制出行车位的原则,逐步建立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

2023年曲阳县停车设施建设治理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3年

属性

1

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与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

/辆

≥1

预期性

2

建筑物配建停车位与供给总量

%

≥85

预期性

3

县城公共停车位与供给总量

%

≥10

预期性

4

临时路内停车位与供给总量

%

5

控制性

(三)建设目标

年度建设任务开工率:7月底前达到50%、8月底前达到100%。

年度建设任务完工率:8月底前达到20%、9月底前达到40%、10月底前达到60%、11月底前达到80%。

12月底前,年度新增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全部达标,公共停车设施年度任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投入运行,路内停车泊位降至停车位总量5%以内。

三、任务分工

1.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组织开展片区公共停车设施使用特征调查,4月15日前完成。

2)统筹《曲阳县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落实情况评估,4月底前完成。

3)明确县公共停车设施(近期项目库)各年度建设目标,5月底前完成。

4)研究、落实停车执法管理政策,5月底前完成。

5)统筹《曲阳县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优化(完善),6月底前完成。

6)汇总明确片区停车综合改善项目库内容及设施建设要求(配建停车、公共停车、路内停车等),6月底前。

7)启动2023年度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建立年度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6月底前。

8)汇总上报各成员单位月度、季度及年度工作总结及评价,12月底前完成。

9)牵头协调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各项调研、检查、验收等工作,12月底前完成。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参与《曲阳县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评估,进行配建停车设施规划审批和验收核实等情况总结,4月15日前完成。

2)研究、更新县配建停车设施建设标准,研究、落实县停车设施土地保障、审批优化等政策与机制,参与县公共停车设施(近期项目库)规划选址落实,5月底前完成。

3)参与《曲阳县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优化(完善),6月底前完成。

4)明确片区停车综合改善项目库内容及设施建设要求(规划新建项目配建停车),6月底前完成。

5)优化年度配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审批和验收核实工作,12月底前完成。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参与《曲阳县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评估,组织开展配建停车设施现状调查及总结工作,4月15日前完成。

2)制定老旧居住(小)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4月底前完成。

3)参与《曲阳县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优化(完善),6月底前完成。

4)明确片区停车综合改善项目库内容及设施建设要求(配建停车改善、共享停车等),6月底前完成。

5)组织实施配建停车设施改善项目,12月底前完成。

4.县公安局交警

1)参与《曲阳县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评估,组织开展路内停车泊位效益评估,4月15日前完成。

2)制定路内停车位施划方案和管理措施,4月底前完成。

3)研究、落实停车执法管理政策,5月底前完成。

4)参与《曲阳县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优化(完善),6月底前完成。

5)明确片区停车综合改善项目库内容及设施建设要求(路内停车、交通组织等),6月底前完成。

6)组织实施路内停车泊位整治项目,12月底前完成。

5.县财政局

1)研究、落实县停车设施资金保障政策与机制,5月底前完成。

2)参与《曲阳县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评估、优化(完善),6月底前完成。

6.县发改局

1)研究、落实县停车设施收费价格、产业化政策与机制,5月底前完成。

2)参与《曲阳县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评估、优化(完善),6月底前完成。

7.县融媒体中心

组织开展媒体宣传报道,完成各季度、半年度、年度宣传报道工作,12月底前完成。

8.其他相关部门

县停车设施建设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按相关职责做好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9.技术支持单位

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相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