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保定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已经2022年5月13日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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