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曲府办82号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阳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社区办:
《曲阳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20日
曲阳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5.18”全国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2018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治理要求,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停放、充电、管理等全过程入手,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不断规范维修改装行为,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大力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全面动员,协调联动,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深入推进平安曲阳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治理措施及分工
(一)加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对全县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全部建立台账(附件1)。同时,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技术标准要求,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国家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严把生产许可受理关,严格生产条件现场审查、严格证后监管。严厉查处不按标准生产、降低标准生产、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把好产品质量源头,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严格依法查处,顶格处理,迅速曝光。对其他部门在流通、使用等领域发现的群众举报投诉的电动自行车安全质量问题,属于本地生产的,要一追到底,依法追究有关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产品质量责任;属于外地生产的,函告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依法查处。(质监局牵头,市监局、公安局配合)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治理。县市监局牵头组织,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抽样检查与定向检查相结合,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的监督,做好检查记录。对本地电动车销售单位全面摸底排查,并列入定点监管对象(附件3)。对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组织定期检查,重点检查销售单位相关证照是否齐全;销售的产品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是否明确标有厂家名称、地址;产品外观质量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是否有销售经抽检判定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对发现的销售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迫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宣传教育,使企业、商户深刻认识到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危害与追责力度。(市监局牵头,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三)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工作。县住建局牵头组织,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认真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求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应统一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住建局牵头,规划局、工信局配合)
(四)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治理力度。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等单位负责指导派出所、安监所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教育宣传力度和常态化检查力度,全方位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案例。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等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社区办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公安局牵头,住建局、安监局配合)
四、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18年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20日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社区办要根据本辖区、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迅速安排部署,全面组织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20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抓紧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县政府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城,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要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安委会和县消安委要加强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和部门,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社区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坚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社区办从6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4) ; 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邮箱quyangxf119@163.com)
附件:1.曲阳县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2.曲阳县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配件)生产单位检查台账
3.曲阳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检查台账
4.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
附件1
曲阳县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牛爱国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孙建国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刚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侯龙川 县安监局局长
高光亮 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陈志峰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穆明涛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光勇 县市监局副局长
甄永庆 县质监局副局长
安群伟 县安监局主任科员
井淑豪 县工信局主任科员
卢 超 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曲阳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陈志峰兼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附件2
曲阳县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配件)生产单位检查台账
(质监局)
填报单位:(盖章)
企业(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联系电话
生产品牌
存在问题
处理情况
填表人: 审核人: 电话:
附件3
曲阳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检查台账
(市监局)
销售品牌
附件4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推动新建电动车库(棚)数(个)
推动新建电动车充电设施数(个)
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栋)
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处)
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数(辆)
张贴发放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资料(份)
当月
累计
2018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