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现公布曲阳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12-42123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曲阳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阳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曲阳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成立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监督落实。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机关其他股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规公开,确保不遗留不交叉。 

(二)依申请公开 

明确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信息公开场所及时主动、平稳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政务公开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民政工作,遵循廉洁自律风尚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公开。领导干部办事公开透明、廉洁自律。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廉洁自律工作。二是财务收支、审计的公开。大笔经费开支必须列入年度预算,在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重大工作事项及群众普遍关心事项的公开。对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婚姻登记慈善社工基层政权等重大工作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集体决策后,以多渠道、广范围的形式加以公开,使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评议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除按规定在县政府网公开信息外,还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重点不够突出,没有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强化信息公开。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等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衔接,及时公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开展工作,强化数字支撑,助力基层服务和乡村振兴,让民政信息公开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为创新开创现代化中国雕刻文化名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民政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