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法定事项主动公开制度。1、信息公开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保定市曲阳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2、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保定市曲阳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开设了网络、信函、当面等渠道,而且做到了渠道畅通。2023年未收到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组织推动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细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新媒体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开设了保定市清苑区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充分依托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等工作,并及时对信息内容进行了更新,未发生过安全泄密事故。

(五)监督保障方面。1、成立了曲阳县卫健局政务公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并部署工作。2、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完善了卫健局公开目录、指南,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3、局办公室、法制监督股、宣传站等相关负责政务公开,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4、经费保障。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等纳入了部门年度财政预算。5、开展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有不足之处。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围绕卫生健康工作,进一步开拓思维,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